马克思主义学院教研室主任职责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0-10 浏览次数:10

1.教研室主任是指主持本课程建设和教学工作的主讲教师,在学院的领导下,按照学校课程建设和教学工作要求,全面负责本课程的建设工作和教学组织工作。

2.负责本门课程标准的编制或修改及课程授课计划的制定工作。组织教研室团队成员进行集体备课,优化教学内容,调整教学形式,拓展教学资源,推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使用和教学方法的改革。协助学院组织本课程的统一考试。

3.负责组织教研室全体教学人员互相听课、观摩和评课;组织好老教师对新教师的传帮带。

4.协助团队带头人定期检查教研室成员教学进度与学期授课计划完成情况。

5.组织教研室教师参与学生党校、教职工理论学习;组织教师指导学生社团、学生社会实践活动;鼓励、支持教师进行哲学社会科学方面的学术交流与研讨等活动。

6.积极创造条件,加强横向、纵向联系,锻炼教师队伍,开阔教师视野,提升课程团队教学、科研能力。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