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岗位职责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9-15 浏览次数:311


 

1.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马院教学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教学方面的方针、政策,对完成马院教学工作负全面责任。

2.组织制订各门课程的课程标准、授课计划以及实践教学相关实施办法,组织督导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并提出改进措施。

3.布置教学任务,组织研究改进教学工作,组织教师业务进修和考核工作;组织参加各类教学比赛。

4.带领团队负责人、课程负责人,组织教师开展教学改革研究,组织安排各课程组定期进行集体备课活动。

5.组织督促、检查教务人员做好教师的排课、工作量计算和统计等日常教务工作。

6.负责组织期末考试的命题和阅卷工作。

7.负责处理、完成院长以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