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工作职责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6-01 浏览次数:365

 

1.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标准(2019年本)》,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组织、教学实施、教学改革和教学考评。

2.加强党的领导,把抓好党建工作作为办学治院的基本功。坚持“马院姓马,在马言马”的鲜明导向和办学原则,学院统一开设全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统一管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巩固马克思主义在学校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

3.制定学院中长期发展规划,规划既符合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要求,又与本校重点学院建设要求相一致。

4.按照思想政治理论课“05方案”以及《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形势与政策”课建设的若干意见》开课,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三观”,坚定信仰信念,增强“四个自信”。

5.系统组织教师开展教学改革创新,坚持“八个相统一”。

6.定期组织开展优秀教学成果评选活动,将教学质量和水平作为首要评价标准。以学生获得感为评价导向,进一步完善教师评价制度。

7.面向全体新生开设《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必修课,普及心理健康知识,传授心理调适技巧。

8.全校范围内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提供促进心身健康发展的多形式、多主题平台。

9.搭建校--学院--班级--宿舍四级工作网络,扎实做好心理危机预防工作,精准高效处理心理危机事件。

10.提供专业心理咨询服务,有效解决学生心理冲突,保障学生健康成长。

11.做好与思想政治理论课以及心理健康教育相关的其它工作。